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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院与浙江证监局签署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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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发展呼唤更高水平的司法护航力量,10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签署了《关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处理的合作备忘录》,对证券虚假陈述这一资本市场典型违法行为民事赔偿的规制作出部署,共同完善证券市场法治化治理手段。

浙江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石,也是我国证券法的核心制度,虚假或者不充分的信息披露将对证券产品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带来极大负面影响,致使其脱离证券产品的真实公允价值,而虚假陈述行为恰是信息披露制度的天敌。

该备忘录明确,杭州中院、浙江证监局遵循“协同、联动、互通”的合作原则,共同推进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立案通报、调查取证、征求意见、设立专家库、诉调对接、联合会商等六大方面工作有效衔接。

主要包括依法及时互通案件情况及证据、数据等有关材料,应对投资者举证、认证难题;充分运转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提升辖区证券纠纷调解工作质效;设立专家库,开展专家咨询和专业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探索等。

此外,双方还就专业问题征求意见、业务技能培训交流、法治宣教工作开展、信息保密具体落实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形成一致意见。

杭州中院与浙江证监局共同表示,将以备忘录签署和发布会召开为契机,进一步做深做实金融审判,推进证券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优化资本市场法治化治理手段,护航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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